客服电话:400-875-0266
面授报名
专家师资
免费试听
开始培训
资讯中心
继续教育导航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临沂
德州
聊城
滨州
菏泽
首页
继续教育
财经法规库
课程中心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问答
问题分类
学员心声
常见问题
继续教育
职称考试
会计从业
财税学习
会计实训
业务类问题
出纳
税务会计
会计手工全盘账
培训动态
沾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
东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
河口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
垦利区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
广饶县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
利津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2...
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关...
发表问题
名义金额怎么确定
类别:继续教育 提问者:3728****762 提问时间:2014-11-14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
回答
共1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公允价值无法确定、经济事项又确实存在的情况下,账务处理时会给它一个金额,在让账上有体现,不然易疏漏,造成资产流失。具体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回答者:
qa1
时间:2014-11-14
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