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
培养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太白湖新区财政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着力打造一批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队伍,根据《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财会〔2023〕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班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培养人数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业务骨干共50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3.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5. 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应担任会计主管人员),且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或申请时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满5年。
(二)其他条件
1.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市纳税前50强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2. 已入选省及其他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且在培养期内,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 上述条件中有关年龄、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本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打印《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附件1)。
(三)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填报信息认真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后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推荐信》(包括申请人工作职责、能力评价、专业特长等)(附件2),报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初审。市属国有企业直接报送市财政局审核。
(四)财政部门审核。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报名人员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填报《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市财政局。
(五)笔试。笔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纸笔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范围为: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等。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笔试时间拟定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培训班。
(六)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书面通知本人。面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结果,综合确定培养人选50名。在“济宁会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印发正式入选人员名单,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工作单位和本人。
四、培养方式
培养周期2年,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讨论、论坛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遴选境内外经验丰富的师资指导、授课。培养周期内集中培训2次,每次10天。
(二)跟踪培养。学员完成规定的网上课程,两年总学时80学时(每年1次、不少于40学时),同时,需完成培养机构要求的阅读书目、课题研究、培训学习、专项调研等任务。
五、考核与管理
(一)培养期间,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录学员学习、科研等情况,并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做出系统评价。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将依规予以淘汰。
(二)培养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对成绩突出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不超过总人数的10%)。
六、培养经费
选拔考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费用由市财政局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适当给予补助。
七、工作要求
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并接受社会监督。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一经核实,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将违规信息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工作单位串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3年内取消该单位的推荐资格。
八、联系方式
电 话:市财政局会计科,0537-2606005
邮 箱:jnkjgl@163.com
地 址:省运会指挥中心E1109房间
附件:1.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
2.推荐信
3.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报名汇总表
济宁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9日
附件1
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
选拔培养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公章):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
济宁市财政局印制
填 写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从第一学历后从事工作开始填写,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请签署具体意见:同意申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8.“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填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或者取得的其他资格证书。
9.“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10.“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最多添加5项。
11.“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请注明承担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12.“主要工作业绩”,字数应在1000字以内。
13.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14.“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5.表格格式不得修改,请正反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