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400-875-0266

继续教育导航
  • 济南
  • 青岛
  • 淄博
  • 枣庄
  • 东营
  • 烟台
  • 潍坊
  • 济宁
  • 泰安
  • 威海
  • 日照
  • 临沂
  • 德州
  • 聊城
  • 滨州
  • 菏泽
当前位置:首页 >>培训动态
培训动态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6-06-30
  • 浏览次数:5 次


济宁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

培养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太白湖新区财政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着力打造一批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队伍,根据《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财会〔20239)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班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培养人数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业务骨干共50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3.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5. 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应担任会计主管人员),且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或申请时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满5年。

(二)其他条件

1.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市纳税前50强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2. 已入选省及其他市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且在培养期内,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3. 上述条件中有关年龄、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61231日。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71日至731

)本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打印《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附1

)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申报人填报信息认真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后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推荐信》(包括申请人工作职责、能力评价、专业特长等)(附件2,报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初审。市属国有企业直接报市财政局审核。

财政部门审核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报名人员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填报《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市财政局。

(五)笔试。笔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纸笔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范围为: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等。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笔试时间8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培训班。

(六)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书面通知本人。面试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结果,综合确定培养人选50济宁会计信息网”公5个工作日无异议,印发正式入选人员名单,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工作单位和本人。

四、培养方式

培养周期2年,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讨论、论坛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遴选境内外经验丰富的师资指导、授课。培养周期内集中培训2次,每次10天。

(二)跟踪培养。学员完成规定的网上课程,两年总学时80学时(每年1不少于40学时),同时,需完成培养机构要求的阅读书目、课题研究、培训学习、专项调研等任务。

五、考核与管理

(一)培养期间,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录学员学习、科研等情况,并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做出系统评价。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将依规予以淘汰。

(二)培养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对成绩突出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不超过总人数的10%

六、培养经费

选拔考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费用由市财政局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适当给予补助。

    七、工作要求

申请人如实填报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接受社会监督。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一经核实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将违规信息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工作单位串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3年内取消该单位的推荐资格。

八、联系方式

话:市财政局会计科,0537-2606005

箱:jnkjgl@163.com

址:省运会指挥中心E1109房间

 

附件:1.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

          2.推荐信

          3.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报名汇总表

 

 

                             济宁市财政局   

                                2026629  

 

 


附件1

 

济宁市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

选拔培养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单位(公章):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

  

 

济宁市财政局印制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从第一学历后从事工作开始填写,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请签署具体意见:同意申报;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8.“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填写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或者取得的其他资格证书。

9.“已发表论文及著作”,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10.“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最多添加5项。

11.“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请注明承担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12.“主要工作业绩”,字数应在1000字以内。

13.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14.“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5.表格格式不得修改,请正反面打印。








显示全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税务局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会计信息网

客服电话:400-875-0266(全国) 投诉电话:15589983869 鲁ICP备05001933号-2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