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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辛苦啦,破产申请的提出中,如果不强调指出不享有某种申请权,就是仅享有提到的申请权,比如,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中的第三个,担保债权人同样享有破产申请权,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担保债权人只享有破产申请权,而不能提出重整或和解,是吗 第四个,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而不能享有提出和解或重整,是吗 感恩老师
类别:继续教育  提问者:3707****125  提问时间:2015-10-16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回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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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qa1  时间:2015-10-19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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