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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您好!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一年中销售额没有超过50万标准,一直是按小规模纳税人交税,但是如果最后一个月或两个月,或者下半年,年销售额超过了50万,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了,那么, 1、之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额还对吗?需要重新计算补缴、抵扣吗?之前的肯定是没有进项税的,如果需要补缴增值税的话,之前的进项怎么确定呢? 2、如果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了,进项税额又要怎么确定呢?
类别:继续教育 提问者:3724****222 提问时间:2015-10-10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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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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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qa1
时间: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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