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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问题
老师,您好: 老师在“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中讲到调整进项销项税额的问题,我感觉是讲反了。比如说我们购进材料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若是调减进项税额,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项税额)。 这样岂不是与老师讲的“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相悖? 请老师详细举例说明这个问题。谢谢! 龙口学员
类别:继续教育  提问者:3706****025  提问时间:2015-09-30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回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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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qa1  时间:2015-10-05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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