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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
类别:继续教育 提问者:3707****419 提问时间:2014-12-09 回答数量:1 解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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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共1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回答者:
qa1
时间: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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